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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代理問題談計算中心的監督機制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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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研院計算中心 曾士熊  2003/6/6

  標題中的「代理問題」並非職務代理,而是管理學上所探討的代理問題:代理人(例如:公司經營者、官員、民意代表等)的利益和被代理人(例如:公司股東、民眾等)的利益總是不一致的,因此代理人往往因為貪圖一己私利而做出侵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事情。

  舉例來說,假設某公司董事長持有30%的股權,他努力經營公司每賺100元只能分得30元(其他股東卻坐享其成分走70元),但相對的每支出100元時,他也只需分攤30元(其他坐享其成的股東需分攤70元)。這位董事長如何為自己牟取更多利益呢?其一,他可以藉職務之便將個人消費報公帳,每花100元只需實付30元。其次,把原值100元的商品,低價70元賣給自己虛設的公司,再由空頭公司以100元賣給經銷商,把原屬公司利潤的30元轉進自己荷包。或是以100元透過空頭公司買入市價70元的原物料,同樣可以把原屬公司利潤的30元轉進自己荷包。

  當公司經營者所擁有的股權越少時,代理問題就會越嚴重。官員浪費公帑甚至貪污舞弊、民意代表牟取私利、不具壟斷地位的國營企業大多虧損累累等,這些弊端都是屬於代理問題的範圍,而且是比較嚴重的代理問題。

  本院計算中心每年預算超過兩億台幣,現有人數超過百人,其規模直追中大型的研究所(處)。這麼龐大的經費其實是從本院二十幾個研究所(處)的資源當中擠壓出來的。換個角度看,我們可以說二十幾個研究所(處)為了獲得某種利益(網路、資訊等的服務)而投資成立了計算中心,這些研究所(處)都是被代理人,而計算中心則是代理人。也就是說,各個研究所(處)同仁都是計算中心的「股東」,而計算中心的任務就是追求「股東」利益的極大化(亦即為本院研究人員提供最好的服務)。

  計算中心有沒有代理問題呢?不只是有,而且還相當的嚴重!就以計算中心最近極力推動的GRID研究計畫為例:中心主管調動大批人力投入GRID研究計畫【註1】,直接間接參與的人員應該不少於十個人,所花費的人事費用可能超過500萬台幣。中心少數人員以參與GRID國際會議的名義一年之內多次出國,所花費的差旅費即使沒有百萬元,至少也有好幾十萬。把人事費用、出國旅費,以及購置設備、使用現有各項設備所產生的其他費用,加總起來計算中心一年花在GRID研究計畫的經費或許不只千萬元台幣。【註2

  GRID研究計畫的風險相當大,很可能像美國的ADA計畫或日本的第五代電腦計畫一般,花費多年光陰,投入數以億計的經費之後,卻發現窒礙難行甚或落得一場空。依據本院處務規程,計算中心的職掌當中絕對沒有包括「投資或參與具風險性的研究計畫」這一個項目。計算中心的 做法,套管理學術語,就是「代理問題」,說的白話一點:花公家的錢不覺得痛!

  本院已經建立起各所(處)研究計畫的審查評核制度,但計算中心卻是漏網之魚。進行任何新計畫全憑主管個人的好惡和主觀意志,既無須事先審查,經費使用沒有額度限制,而且計畫的成果或執行績效如何也不曾切實接受過評核。GRID研究計畫只是最新的案例,過去13年來,計算中心究竟把多少資源虛擲在不能為本院同仁提供服務的項目上,很值得「股東」們好好的探究一番。

  要避免計算中心持續不斷的發生「代理問題」,必須趕快建立一套有效的監督機制。或曰本院現有的「資訊業務諮議委員會」可負起監督計算中心之責,但以過去十多年來的經驗,該諮議委員會雖然在概算審查方面貢獻極大,卻不能發揮監督計算中心的作用,其中的道理在於:(1)計算中心主管本身就是諮議委員,而且(2)諮議委員並非各研究所(處)的代表,所以不能也不會為「股東們」爭取權益。解決代理問題之道,應該讓具有利害關係的被代理人直接監督代理人,才是真正有效的作法。因此建議由所有研究所(處)各指派一名代表,組成監督計算中心的「董事會」。該「董事會」必須擁有下列監督權:

  1. 定期聽取並議決計算中心的工作報告,對於任何無法通過表決的工作報告,「董事會」應要求計算中心限期改善後送「董事會」複審。

  2. 計算中心的任何非經常性計畫都必須經由「董事會」同意後,才可以編列預算執行。

  3. 任何未經「董事會」同意即逕行實施的非經常性計畫,「董事會」應予以撤銷。

  4. 遇有計算中心虛應、逃避或拒絕監督時,「董事會」應立即予以糾正,糾正無效時應呈報院長撤換計算中心主管。

  對擁有龐大資源且在資訊領域非常專業的計算中心而言,要做出亮麗的表面功夫可說是輕而易舉的事。就好像當一家公司做成一億五千萬的生意時,大家別急著讚賞,要先弄清楚這張成績單是花了一億台幣或兩億台幣做成的?由於欠缺有效的監督機制,計算中心的「一億五千萬」成績單,很可能真相是虧了五千萬而大家卻誤以為賺了五千萬。總之,計算中心的任何「成績單」,在未經過監督機制具體評核之前,都只能當作文宣品,不應該輕易相信。

  筆者才疏學淺,冒昧提出建立有效的計算中心監督機制的構想,實導因於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,深盼計算中心的服務能滿足本院儘可能多數同仁的需求,願各位前輩不吝指正。


註1:科學人雜誌第15期所介紹的「格網新世界」就是GRID計畫。

註2:GRID計畫確實花了中研院多少錢,需要找人精算才可能弄得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