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嚴長壽的「人文素養的培養」

 

此文題目叫「人文素養的培養」 ,且不論其西化語法和用字重複,這和後面的文章幾乎沒有關係。

才剛破題,其論述主軸就轉變為「如何培養氣質」。

重點:什麼叫「氣質」?

這個字被用爛了,甚至用的人往往都漫不經心,前後矛盾或一字多義在使用這個詞。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把有特定長相的(女)人形容為「(長得!)很有氣質」。如果真是因為「腹有詩書氣自華」,那也順理成章。但據我的觀察往往不是如此,「氣質」一詞,只是為人開闢「可愛」、「美艷」…之外的另一種修辭道路而已。

作者先把氣質和安靜劃上等號(因為他沒有討論培養氣質的其他方式或氣質的其他特徵!),然後就開始一連串莫名其妙的推論(間雜著對舒曼故事的錯誤鋪陳;及一段奇怪的敘述:舒曼的「夢幻曲」,從夢幻曲又愛上了小提琴、然後是古典音樂、然後又接觸了貝多芬、巴哈……一路延伸下去 )。他似乎認為藝術可以讓我們安靜,因為讓我們安靜所以讓我們有氣質,因為讓我們有氣質所以我們就擁有了人文素養。

我可以接受(至少覺得可以探討)認識藝術讓人有人文素養(但這近似於循環論證),也可以接受欣賞藝術是幫助我們有氣質的方法(但是這必須先精確定義何謂「氣質」);但我不能接受這要和安靜扯上關係。作者也自承藝術往往讓他激動,但歸咎於年輕不懂事云云,而提倡「安靜的藝術感動」。我的經驗是藝術有讓人激動不已的一面,也有讓人低迴沈潛的一面,厚後者、非前者,到底有何道理?通觀全篇,嚴氏作如此之主張,導因於其認為「若聽音樂讓你激動,則你在看CALL-IN節目時就會浮躁…為了避免浮躁,你應該培養人文素養,也就是學習安靜,也就是聽音樂。而且聽音樂時不能讓自己激動,不然就破功」。

我無法瞭解到底嚴先生主要是希望讓大家學習安靜,還是希望大家接近藝術。如果是後者,我不覺得應該在享受藝術時不斷告誡自己不可激動—否則藝術的「功能」豈不喪失大半?如果是前者,我不覺得藝術是個最好的方法。應該信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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