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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贈的問題 媒體經常報導病患因為無人捐贈器官而抱憾辭世的新聞;網路上也充斥著大量(真假莫辨)的求救信件。似乎因為台灣人顛樸不破的全屍觀念,器官捐贈永遠是求過於供。 但筆者近日的經歷,卻使我懷疑前述說法的解釋力。趁看病之便,我陸續問了台北市三家大型醫院,可否填寫器官捐贈卡。我得到三種答案:「這裡不能辦」;「我不知道ㄟ」;「負責的小姐只有禮拜一下午才上班」。當我疑惑地問說:「器官捐贈不是醫界和政府都大力倡導,為什麼手續如此麻煩和模糊?」得到的答案是「這種事情要慎重」。不過,這和承辦人一星期上半天班有什麼關係? 器官捐贈的確有些潛在的問題值得思考。舉個極端的例子,病人家屬可能會加害器官捐贈者。但是,捐贈者的頭上並沒有銘刻著「我是捐贈者」,若醫院或主管機關也對捐贈資料保密,一片好意卻橫死街頭的可能性極小。還擔心什麼?怕有人在乎全屍,但扭不過宣導人士的半拉半勸,或禁不住道德壓力,而作出違反自己意願的決定?只要我們容許隨時(私下)撤回,這也不成問題(本來也不是什麼大問題…)。若要求「基本的慎重」,捐贈人在各大醫院服務處經志工講解後再填捐贈卡,也夠了吧!? 有心助人者無處使力,亟待捐贈者求助無門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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