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韓寒「像少年啦飛馳」

 

        NBA評論家說:「評斷一個球員的成就,要看第四年。」原因是菜鳥球員都簽三年約,為了再獲得新的合約,前三年必定拚「小命」。第四年剛換新約,又正值球技邁向成熟的轉型期,如果因為坐享高薪而不思進取,或突破不了心魔,只把打球當例行公事,就注定成不了一代球星。熟悉流行音樂市場的人會說:「歌星能否持續引領風騷,要看第二張或第三張專輯是否叫好叫座。」原因在於:首次發片前,唱片公司對於潛在的搖錢樹,都務求打響第一炮,廣泛收歌、挑歌,發片時還砸大把銀子行銷、包裝,所以呈現出來的「商品」都有一定品質。如果第一張賣座,通常唱片公司會想打鐵趁熱。但急著出片,就只能在有限的歌中挑選,甚至湊合著用;行銷策略無法細心擬定;短期出片,歌迷邊際效用遞減,故購買專輯慾望降低此時,唯一沒變的是歌手個人的實力和魅力。如果自己的實力和魅力沒有獲得市場的回應,那就無可避免成了流行音樂市場上的過客。

        我不知道有沒有評判小說家的類似標準,但我覺得看作者的第二本長篇小說,是個「雖不中,亦不遠矣」的標準。

        我應該是台灣最早閱讀韓寒的人之一。早在2000年我就讀了他的第一部長篇「三重門」,並寫了評論;還很瘋狂地到中國的各個網站看韓寒的介紹和討論。我覺得「三重門」是非常好的小說。可惜2002年台灣的出版社出版「三重門」繁體版時,除了一堆無聊的人報導韓寒長得神似謝霆鋒外(我一個朋友說:「只要頭髮弄成那樣子,恁誰都變得八分像謝霆鋒。」),沒看到什麼深刻或深入的評析與討論。

        讓我回到正題吧。看完「像少年啦飛馳」(作家出版社),我的感覺是:有點失望、非常憂心。我沒讀過太多小說理論,也沒有寫作小說經驗,實在沒資格夸夸其談「成為小說家的必要條件」。但據我猜想,「豐富的人生經驗與敏銳的觀察力」和「過人的想像力」,至少要擇一具備吧!在台灣,大部分的未成年人實在談不上太豐富的人生經驗(所以年輕網路寫手的成功,往往靠的是想像力)。我們的社會相對穩定,多數小孩都還在體制內打轉。中國倒是出現很多「顛沛流離」的少年。寫「北京娃娃」的作者,在混亂的社會中磕磕碰碰,用自己的肉體經驗尋找心目中的真愛。韓寒被退學,拒絕清華的入學邀請,在大江南北晃蕩了一年。本來,我期待他因此能寫出自己的「靈山」,卻沒想到他寫得是「野山」--小說中一半篇幅的故事發生地

        「三重門」可謂遍地開花,處處是令人嘖嘖稱奇的新鮮字句,充分展現了韓寒對中文的掌握。「像少年啦飛馳」中還是有很多令人拍案叫絕的段落,但頻率降了。這和流行唱片界與NBA的現象或有暗合之處:新銳作家如果第一本不賣,別想要有下一個合約,自然全力以赴。第一本書可以用上自己截至當時為止的所有人生經驗;許多妙言佳句可能也是作者多年來胡思亂想時就累積在錦囊中的;作者可能生怕沒有第二本書可以一吐為快,就忙不迭地把壓箱寶都給用上了。清詞麗句是韓寒的特色與優點(可能也是他小說的唯一優點。他有一些反抗體制的思想,不過這在散文集「零下一度」中表達得比較明顯),如果頻率遞減,讀者亦與之俱遷矣!

        缺乏人生經驗,導致場景單調。兩本小說都是以學校為背景,往往穿插著荒謬的教育現象。大陸讀者看來有共鳴,我這個台灣讀者看來有新鮮感。但韓寒也只有到高一的學校經驗,這個題材總有枯竭的一天。此外,我在「三重門」的評論中曾稱讚韓寒雖然七科被當,仍然引用了該學科的觀念與名詞作為修辭的素材。但不幸的是,在這本小說中我沒有看到同樣的修辭了。這就是我之前擔憂的,沒有其他學科或科學的養分,韓寒很容易枯萎。

        因為懶散(這是韓寒在序中自己爆的內幕),所以這本書毫無結構可言。「三重門」的故事主線集中在四個人身上,時間設定在國中升高中的那幾年。這樣比較能看出作者佈局和刻畫個性的能力,讀者也比較能抓到作者的意念。但在「像少年啦飛翔」中,韓寒信筆所至,往往有頭無尾。小學寫一寫,不想寫了就跳到成年,童年玩伴就添一句「死了」帶過。又常常跳回大學時代。場景也轉換得沒麼章法,上海、北京、香港,想去就去,想回來就回來,但看不出這樣的安排有什麼意義。還有一個兩本書共同的缺點:結尾草率。我不是要求要有塵埃落定的「結局」,像「雪山飛狐」那樣懸疑的結尾也很好。但,尤其是「像少年啦飛馳」,結尾似乎不是有意的、精心思考後的安排,想讓讀者有餘韻不絕的感覺;而是不想寫了或寫不下去了,所以大筆一揮結束全書。講難聽一點,就像一刀把蚯蚓切兩半,它可以變成兩個活生生的個體,如果把這本書拆成兩半發售,佈局結構也不會更差!

        當然,這是愛之深、責之切了。這仍然是一本相當好看的小說,否則我不會在半夜強忍睡意,一口氣讀完才就寢。但我深深期盼,韓寒的下一本小說,仍然有這樣的魅力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張永健的烘焙機。拙文歡迎引用、轉寄,但請註明作者、網址

 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