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性互補成就好姻緣?--愛情經濟學(3)

        常聽到有人用「個性互補」作為某些美滿婚姻的註腳,但我卻從來沒有信服過這種說法。藉由我自己的例子,本文想探討此種想法的是非曲直。

        在我和我太太交往之初,看好的人不多。如今,當初下賭注壓我們幸福的人,應該比王永慶還有錢了。不被看好的原因,不外乎個性迥異、興趣相去甚遠(法律vs音樂),甚至有人說我們是理性vs感性、兩個極端的組合。這些年來,我們沒經歷什麼風雨,就結為連理。我們「個性互補」,所以是絕配的說法,開始成為主流意見。由此可見,我倆個性不同,固然昭昭甚明;但究竟是相沖還是互補,並非定數,而是從結果論英雄。

        尤有甚者,我不覺得我和我太太個性或興趣互補。一點都沒有。認識我的人幾乎都知道我瘋狂熱愛古典音樂。而古典音樂不但是我太太的職業,也是她衷心喜歡的興趣。古典音樂一直是我們的重要話題、共通興趣,所以,就此而言,這是我們的相同點,而非不同處。若非不同,自無互補可言。

        音樂圈之外的朋友,比較可能會發現我太太對社會現象的強烈好奇心。我太太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音樂家,而是對社會問題自有主見的公民。而我的研究興趣正是運用社會科學方法來解釋並嘗試改善社會問題,尤其是法律問題。我太太是我深入古典音樂的良師,而我也夠格稱為跟她論對社會問題的益友。所以,我所關心並以此為業的問題,早在我們開始交往之前,我太太就有濃厚興趣。是故,這也是我們的共通點,而非相異點,也和互補無關。

愛情自然有一般科學尚難以分析的部分,但就一般人覺得我們有很大差異的職業屬性和興趣,其實反而是我們的共通處(而且是我們遇到彼此前就存在的共通處),也是我們日常生活充滿趣味的主要原因。

至於個性迥異,像我是急驚風、她是慢郎中,我非常有條理、她相當隨性等等,則是千真萬確。當初我們不被人看好,若是因為這層理由,也非無見。但現在我們結婚了,可以拿來當作「個性互補成就好姻緣」的例子嗎?不!如前所述,個性不同,一般認為可能造成衝突,也可能互補。然而,無論是親身經驗、私下觀察或學理分析,我都很難想像個性不同如何能為兩人相處加分至少,總得來說、長期而言,個性不同應該是「淨負分」。若老公內向,喜歡待在家裡,想要老婆陪;而老婆外向,喜歡出去「趴趴走」,也想要老公陪,這樣的個性差異,絕不可能「互補」,只會造成互毆。或謂,若老公是「宅男」,不要老婆陪,而老婆天天往外跑,也不愛先生跟,豈不是各取所需而且互補?我不同意。首先,這兩人有個共通點(而非相異點),就是獨來獨往。再者,永遠獨來獨往,夫妻感情能維持高檔者又有幾對?

我和我太太相處,最多摩擦的地方,就來自於個性迥異之處(當然,一葉不足以知秋,我們的經驗不當然能推而廣之)。為了協調彼此的歧異,消耗許多時間、精神,若不是其他地方如此契合,也沒有這麼多愛可以消耗。這裡要點出的是,無須一觀察到個性有差異的夫妻幸福美滿,就用「個性互補」來解釋夫妻幸福美滿的原因,往往是來自於價值觀相近、個性共通之處。是相似之處夠多,或核心關懷一致,使愛情維持高檔,才能承受在個性不同處的摩擦。結論是,個性互補成就好姻緣,是看到了正確的現象(好姻緣),但用錯誤的理由(個性互補)來解釋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張永健的烘焙機。拙文歡迎引用、轉寄,但請註明作者、網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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