遲來的《關鍵報告》(Minority Report

 

看拙文之前,請先看毛玉帆的同片影評(http://mypaper2.ttimes.com.tw/user/shipoffool/)。我們的意見並非對立,而是互補。

行為「失控」(照黃榮堅教授的定義)之前,行為人都可以選擇。或者說,既然在「未來」時行為人還會選擇、還沒有確定會不會動手,則若行為人選擇不殺,則「現在」預報「行為人殺人」就是錯的。再說一次,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,人在動手之前,都可以反悔。從現在看未來,只有真的動手殺人,「殺人這個事實」才算「發生」;未來真正「發生」的事,現在才可以預見。我現在選擇寫影評而壓抑心中殺人的念頭,我真正做出來的事情就是寫影評,其他「機會成本」--殺人、睡覺…--都沒有實現。沒有實現,就不能預見。若能預見,其預見者亦非確定之事實,僅為可能之事。若金庸的《雪山飛狐》中也有預言者,你覺得他會預報「胡斐殺了苗人鳳」?

為什麼預言者會選在那個時點預報John Anderton殺掉Crow?若是以Anderton立志殺掉殺子兇手作犯罪的起點,則預言者應該在Anderton之子Sean確定失蹤時就預報(或者說在六個月後pre-crime計畫啟動時就預報),不會拖這麼多年。若是以Anderton看到照片時燃起殺機來算,則算是臨時起意的紅球犯罪。電影中也的確這麼演。所以毛玉帆影評中提到的那些「強為解釋」,的確不符合電影自己的「說法」。又因為這樣,「被借刀者」(Anderton)會被預報,「借刀殺人者」(Lamar)不會被預報在法理上就顯得輕重失衡(預言者功力有限?)。唯一可能的解釋是:預言者並不在乎將所有的壞人都繩之以法,只在乎沒有人被殺掉。如果所有「被借刀者」都被預報而被抓到,沒有人會死。如果借刀殺人者覺得「被借刀者」都太差勁,決定親自出馬,則也會被預報,而被抓;還是不會有人死

矛盾或奇怪之處還有很多。例如:Anderton為何還是殺掉了Crow?他已經知道兒子沒死,幹嘛殺他?留他活口還可以當證人說自己被設局陷害。這項轉折毫無道理。而且殺掉他的時間也晚於預報的時間,該如何解釋?(立婷質疑殺人者究竟是不是Anderton。的確,並不清楚。但是畫面上似乎只出現CrowAnderton和預言者。如果是「壞人」殺的,電影並沒有說

Lamar殺掉了快發現真相的FBI警探(這一段讓我想到L.A. Confidential)時說:「現在沒有預報!」如果預報的時間可以早於臨時起意的時間,則在女預言者被Anderton劫走之前,也可能就預報了,Lamar何以這麼有自信?

影片一開始時說預報系統只能預報殺人,不能預報強姦、自殺等等,因為殺人的情感衝擊最大,似乎是意味著只有情感衝擊最大的事件才能被預言者預見。但是當Anderton帶著女預言者在商場躲追兵時,女預言者卻彷彿無所不知知道要拿傘、要等氣球那為什麼不能預報強姦?而如果女預言者真的無所不知,又何必苦勸Anderton”You can choose.”)?不管Anderton選擇殺或不殺,其(未來的)結果女預言者當下就已經知道,勸之何用?就算女預言者只能預見殺人而非無所不知,她也會知道Anderton會不會殺Crow

照女預言者在Anderton老婆家的講法,Sean其實沒死(已經十歲,還會上大學,跟一個女人求婚)。沒死,為什麼無所不知的預言者沒有幫他們找回來?拍一幕Anderton老婆大肚子,似乎意味著兩人走出陰霾,要再生一個代替(立婷和玉堂夏都認為預言者是指Sean在天堂。但如果預言者連人死之後在天堂的「生活」都可以知道,那也太「神」了!Sean在天堂做愛我還可以理解;在天堂還要上大學?這和西方人的天堂觀也不符合吧?

Lamar為什麼要挑Anderton來陷害?他如果只是為了證明預報系統有用,為了讓自己得到各界的讚譽,有各種手段可用、有各種人可以陷害。挑Anderton是最下之策--他是執行pre-crime最力的幹員;他是最可能反抗逮捕者;他是本來是自己最親近的屬下--到底考量何在?(誠如毛玉帆所說:對Lamar的個性刻畫嚴重不足。)

Anderton被電子蜘蛛掀開紗布,為何沒瞎?(另一隻眼也接觸到光啦!)

立婷提到一篇網路上的影評,該文認為:史蒂芬史匹柏本來就沒有要讓「預知犯罪」這件事變得合理。他就是要讓你覺得這件事不合理,以表達他對國家機器掌控一切的反動。我覺得這種觀點講好聽一點是「為賢者諱」;講難聽一點是「拗」!拿《全民公敵》(The Enemy Of The State)相比,該片讓觀眾清楚地瞭解到:一個立意良善的「人治」狀態(由一群「好人」監視每一個角落,以赫阻犯罪),可能被濫用。意在言外的就是「法治」優於「人治」。而《關鍵報告》(Minority Report),本來只要在影片中呈現「預言者所見僅是一種可能性,他可能80%會對,但有可能錯」訊息就很明確了。至少,Lamar沒有殺Anderton,而殺了自己。所以預言錯了。如果Anderton真的沒有殺Crow,那預言者又錯了。這樣的結果正告訴觀眾: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公平的審判,要用「超越合理懷疑」(beyond reasonable doubt)作判罪標準但如果電影本身對預言者的能力這種關鍵元素交代不清,然後天花亂墜地說「影片本身矛盾就是要凸顯pre-crime的不合理」,那寫劇本未免太簡單了。附帶一言,無論是音樂、電影或戲劇,我的藝術理念很簡單:藝術家必須要把自己的想法直接表達在作品中;作品要有自己的內在邏輯。我在評古希臘的戲劇《依底帕斯》時,強調文學作品也要講邏輯,不能自相矛盾。評林懷民導演的《Tosca時,堅持藝術理念要能從作品中看出來。導演或評論者可以引伸或解釋,但不能空口說白話,把其他元素硬塞在作品中。否則,我隨便把顏料往畫布上一倒,然後夸夸其談畫布上的「大象」,豈不是鬼扯淡?

此外,還有很多電影中常見的蠢笨行為,例如:FMI探員獨自約LamarAnderton家中,落得自己死於非命。Anderton老婆在Lamar辦公室中近乎自掘墳墓的坦白實在不勝枚舉。

劇本問題超多,但是「畫面」實在精彩

 

感謝立婷對本文持續的評論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張永健的烘焙機。拙文歡迎引用、轉寄,但請註明作者、網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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