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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手掌的啟示 近年來,斷指、斷掌企圖詐領保險金的案件層出不窮,筆者認為,箇中緣由可由人性面和制度面來分析: 就人性面而言,最高法院近期見解認為「人命無價」,言下之意就是「不管保戶投保多少錢都不會超過生命的價值」。但是,若用經濟學來分析,人的決策模式就是「成本/效益分析(cost-benefit analysis)」,自斷一掌固然是很高的成本,但是,只要它帶來的周邊收益(例如:巨額保險金)高過你「個人所認定的成本」,則「有利可圖」、何樂不為?這樣的分析或許很殘忍、或許不如「人命無價」來得正氣凜然,但這就是人性。這也是為什麼「殺頭的生意有人作」。同理,有些人認為「貞操無價」,但還是會有桃色交易;對不虞匱乏的人來說一雙好手千金不換,但面對黑道逼債、急如星火時,砍一雙手可以換一條命,當然「划算」!所以,「人命無價」充其量只是某部分人的道德訴求,卻絕對不適合當成金緊箍套在保險業者的頭上。 制度面而言,在事前預防上,保險資料並未連線、被保險人的通知義務也未落實,複保險往往是在手掌已經砍斷之後才爆發出來。進入法院之後,保險公司若不想面對「人命價值若干」的爭論,就是要費盡心力去證明被保險人是惡意自殘。制度設計上未防堵「金手掌」的出現,被保險人自然就有悻進之心而拿手掌作賭注。 整體而言,有些保戶白砍了手掌,有些保險公司白賠了保險金,其他的保戶當然也受池魚之殃、必須多付保費,但這些成本對社會來說根本就是全然的浪費,如果我們能正視人性、並改革制度,才能避免血淋淋的斷掌慘劇不斷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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